2018年天津市城镇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

导语 天津养老金又涨啦!调整2017年12月31日前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或退职的人员同步提高养老金水平

  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2017年12月31日前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或退职的人员同步提高养老金水平

  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仍低于3073元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2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增加到3073元。

  1、普遍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挂钩调整

  全部退休、退职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

  与缴费年限挂钩: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7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2%增加养老金。

  3、倾斜调整

  对全部退休、退职人员,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此外,对于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2018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全市213.4万人受益,月人均增幅为5%左右,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幅为5.5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幅为3.97%。

  本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自7月起发放,今年1至6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随7月份养老金一并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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