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电动车办理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导语 天津各区(和平、河西、河北、河东、南开、红桥、东丽、西青、津南、北辰、武清、宝坻、蓟县、静海、宁河、滨海新区的塘沽、大港、汉沽、开发区、生态城) 办理电动车免费登记上牌个人办理需携带身份证明,详情如下

  此次登记上牌的车型为二轮电动自行车,不包括三轮电动自行车及二轮燃油助力车,群众可就近选择派出所登记办理。最晚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超出期限一律不予办理。

  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个人办理需携带身份证明,是指身份证、军官证、台胞证、港澳台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等证件。

  登记上牌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委托代办人必须年满16周岁,需携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天津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明,并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与单位提供的授权书一并交派出所登记留存。

  购车发票丢失可以登记上牌。在办理业务前,车主应检查电动自行车车架号和电机号是否清晰完整。车架号、电机号模糊不清的,用*号代替,连续出现3个*号以上,交叉出现5个*号以上的不允许登记上牌。

  点击进入>>2018天津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有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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