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欣嘉园欣丰苑1760套限价房登记公告(时间+地点)

导语 滨海欣嘉园欣丰苑共计1760套住宅,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房源1318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房源442套,所有房源在符合销售条件后一次性公开发售。

  为公平、公正、公开的做好滨海欣嘉园欣丰苑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项目销售工作,现将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项目地址:黄港生态休闲区内滨海欣嘉园欣丰苑1-20号楼

  房源数量、面积:共计1760套住宅,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房源1318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房源442套

  所有房源在符合销售条件后一次性公开发售。

  凡持2016年1月1日(含)后核发的《天津市滨海新区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或现行有效的《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情况告知单》(以下共同简称为“资格证”)且未购买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的,符合天津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非限购客户均有资格申请参与登记领号。未申请此次登记领号的持证人,一律不予参加欣丰苑项目摇号、选房等所有销售流程。登记领号顺序不是选房顺序,本次将采取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号,本次摇号过程由公证处全程监督公证。

  登记领号时间:2018年8月26日(周日)-8月29日(周三),每天上午9:00--下午17:00

  登记领号地点:滨海欣嘉园销售中心

  登记领号要件: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在有效期内的资格证原件、非本市户籍客户需提供社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根据我市有关规定执行)进行现场登记。

  资格复核:在本次活动中凡出现资格证无效(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购买、制造假证),代办人未经合法委托授权或委托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和程序,申请人已去世,申请家庭不再符合准入条件,外地户籍申请人不符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购房资格,所摇出选房顺序作废。

  在申请签订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前,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对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29日取得资格证的摇号入围家庭(在资格证原有效期内完成登记的除外)在滨海新区范围内新增住房情况、享受天津市住房保障政策情况、申请人劳动合同(仅针对非新区户籍申请家庭)进行筛查复核。仍符合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现行准入条件的,可以办理后续购房手续;经审核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购房资格,所选定的房源作废,不得办理后续购房手续。

  更换资格证明:持《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或《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情况告知单》的申请人,可以参与本次的登记领号和后续的摇号选房工作,但需在选房完成七日内向新区住保部门申请办理《天津市滨海新区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经审核不符合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准入条件的,取消购房资格,所选定的房源作废,不得办理后续购房手续。

  本次登记具体安排:

  为维护领号现场秩序,缩短排队等候时间,本次领号须提前通过微信预约申请。

  2016年1月1日-2018年8月25日当日及以前取得资格证,并符合登记领号条件的申请人需在2018年8月25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登录滨海欣嘉园微信公众号进行登记领号日期预约,于2018年8月26日至2018年8月29日进行登记领号,若未按规定预约日期提前到访将不予当日进行登记。

  2018年8月26日-2018年8月29日期间取得的资格证,并符合登记领号条件的及准予登记范围内未登记的申请人无需预约,于2018年8月29日进行补充登记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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