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积分入户纳税加分办理流程
导语 近三年在天津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满10万元才需办理此流程
操作指南
材料清单
税务接待窗口咨询电话:022-24538598
温馨提醒
★近三年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不满10万元的无需申请纳税加分事宜。
★本窗口办理的为附加分事项,不是基本分,不符合条件的不加分,但不影响您的其他申请加分项。
★近三年截止期限说明:申请第一期居住证积分加分指截止上一年度12月,第二期截止本年度6月。例如:1、申请2019年上半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近三年是指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2、申请2019年下半年第二期居住证积分,近三年是指2016年7月至2019年6月。
★如对个人所得税加分事宜有疑问的请咨询窗口工作人员,本说明只用于引导对政策不了解的群众,一切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