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公积金在天津贷款办理条件+流程

导语 如果你公积金在外地,却想在天津办理贷款,需要哪些材料,流程又有哪些呢,只需几步你就可以轻松办理公积金贷款,请跟我一起往下看。

  外地公积金在天津贷款办理条件(材料):

  外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1.缴存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住建部统一格式))。

  2.缴存单位开具的派驻职工到本市工作证明(公积金官网www.zfgjj.cn“政策法规—中心管理规定”的贷款发放操作规定附件中有模板,借款人下载打印后回单位填写盖章)。

  3.职工在本市的工作场所的产权证或经备案的租房合同、租房发票。(产权人或承租人应为派驻单位)

  4.职工半年前申领的本市居住证,发证日期应在半年之前。职工为本市户籍的,提供户口簿

  5.贷款银行、担保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其他贷款申请材料同本市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材料

  同时使用配偶额度且配偶也为外地缴存职工的,配偶也须提供《异地缴存证明》

  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以下简称“外地缴存职工”)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流程如下:

  1.贷款预约

  外地缴存职工携带身份证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个人贷款服务中心(地址为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2号青年创业广场二楼)申请贷款预约

  2.贷款办理

  外地缴存职工携带贷款申请资料,在中心公布的预约号可受理日期起60日内到贷款银行办理申请、签约及后续贷款流程。

  银行受理、签订合同、中心审批、贷款发放等环节与本市职工公积金贷款一致

  3.贷款偿还

  外地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还款与本市缴存职工还款操作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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