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疗什么是按人头付费

导语 2020年1月2日,天津市医保局网站公布了《关于扩大丙肝和肾透析按人头付费试点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丙肝和对肾透析(腹膜透析,下同)按人头付费试点范围,并适当调整丙肝按人头付费标准。该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按人头付费”是指根据该类病人的人均费用,测算出一个合理的支付额度,医保基金以这个支付额度为标准,按人头交给定点医院,医院采取包干形式,超支不补,结余自留。

  相关政策

  天津市早在2014年起就在三潭医院试点实施糖尿病按人头付费,据三潭医院负责人介绍,“糖友”签约入组后,医院首先为患者进行8项免费体检,以了解患者目前身体状况,并为“糖友”建立个性化健康档案,此外还提供三级医院转诊、定期指标监测、适时复诊提醒、医院定期随访等多项人性化增值服务。

  另外,在按人头付费试点工作中,医保基金也赋予医院更多自主权。比如,病人降糖药物超过1万元限额,无需个人垫付,依然可以刷卡结算;取消了部分用药的限制,将部分自费药及检查项目列入报销目录,有效减轻了病人负担。

  尚秀琴作为第一批签约入组的患者,受益良多。她说:“原来是花够一万了,就得自己掏钱,垫上,到时报销也挺麻烦的,签合同以后一个月一拿药,原来是半个月就得来一趟。我自己选医生,以前6点就得起床往这挂号来,现在我就可以九点来,我指定的大夫也知道我的病情,过去自费药我们就得自己掏钱,签合同以后这个费用列入医保里去了,不用自己担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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