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扩大丙肝和肾透析按人头付费试点范围

导语 丙型病毒性肝炎,简称为丙型肝炎、丙肝,是一种由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引起的病毒性肝炎。

  2020年1月2日,天津市医保局网站公布了《关于扩大丙肝和肾透析按人头付费试点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丙肝和对肾透析(腹膜透析,下同)按人头付费试点范围,并适当调整丙肝按人头付费标准。该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扩大试点医疗机构范围

  在前期试点基础上,经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将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传染病医院,纳入丙肝按人头付费试点范围;将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纳入肾透析按人头付费试点范围。

  三、调整丙肝人头付费标准

  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准入结果,经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谈判协商,将丙肝按人头付费标准由40500元一档调整为12500元和19000元两档。

  其中:12500元一档适用于经HCⅤ基因分型检测确诊为基因1b型的慢性丙肝患者;19000元一档适用于基因1b型以外的慢性丙肝患者。

  试点医疗机构应当以人头付费标准为基础,优先在国家和我市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选择适宜药品制定具体诊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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