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酒驾醉驾处罚标准
导语 6月13日至8月31日天津将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3个月的夜查酒驾醉驾行动,发生在道路上酒(醉)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一旦被查获,将会面临严厉的处罚。
天津酒(醉)后驾驶会面临什么处罚?
● 饮酒(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2000元以下罚款+一次记满12分
● 二次及以上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醉酒(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对于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依据《刑法》的规定,对驾驶人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注: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
发生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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