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天津办理失业保险申领业务(单位+地址)

导语 为进一步方便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按照市局统一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在社保分中心增加失业保险服务渠道,开展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业务经办。详情如下

  天津市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登录“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或者就近选择社保分中心、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业务。

  社保分中心自2020年7月起,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业务;自2020年9月起,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核定业务

  天津社保各分中心办公地址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负责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核定业务;

  社保分中心、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负责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业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取天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指南+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失业登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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