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来往天津通行证办理指南

导语 台湾居民来往天津通行证在哪办理?要提交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什么?详情点击本文查看

  一、受理单位

  台湾居民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来大陆的,可以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或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

  二、受理条件

  台湾居民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来大陆的,可以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或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

  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抵达入境口岸的,可以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口岸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以下简称“一次台胞证”)。

  入境后,可以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五年多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以下简称“五年期台胞证”)或一次台胞证。

  三、应提交的材料

  台湾居民申请台胞证应当本人前往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接受受理机构有关询问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照片;

  3、交验本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没有身份证的,交验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

  父母双方为台湾居民,本人在大陆出生,已取得台湾地区入台许可的,应当交验申请人父母台胞证、本人出生证明。

  申请材料均须提交原件。

  四、办理程序

  1、照相

  2、填写表格

  3、服务窗口递交申请

  4、交费

  5、审批并制证

  6、申请人取证

  五、办理时限

   (一)受理台胞证申请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在交费的5个工作日后予以签发。

  (二)一般情况下,口岸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台胞证不超过30分钟。因特殊原因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的,经口岸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办证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三)台湾居民因探病、奔丧、诉讼、处理紧急商务等事由急于来往大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六、换发情形

  台湾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台胞证:

  (一)五年期台胞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二)持一次台胞证申请换发五年期台胞证的;

  (三)持本式台胞证申请换发电子台胞证的;

  (四)本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

  (五)需要换发的其他情形。

  七、补发情形

  台湾居民有台胞证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需要补发的其他情形的,可以申请补发台胞证。申请补发的,应当按照本须知"应提交的材料"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及本人书面说明。

  八、住宿登记

  在大陆停居留的台湾居民应当按照《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住宿登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台胞证申请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在大陆的住宿登记证明。

  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时具有大陆户籍,且愿意保留台湾身份的台湾居民,应当在申办大陆居民赴台定居手续并注销大陆户籍后,申请办理台胞证。

  (二)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台湾居民,需本人书面提请自愿作废并上缴该证件后,申请办理台胞证。

  (三)同时具有台湾和大陆户籍的台湾居民在口岸申请时,口岸出入境管理机构将签发一次入境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人入境后应当尽快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办大陆居民赴台定居手续,并注销大陆户籍。

  收费标准

  换发200元/证;

  补发200元/证;

  一次有效40元/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相关文件为依据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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