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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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办理出生证明补办出生证明用途
天津出生证明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16-02-01 00:38:51
办理条件

凡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出生的新生儿,均应依法获得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材料

1.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

2.医院发放的《出生医学证明调查表》;

3.结婚证。

办理流程

孕妇入院后,医院发给《出生证办理需知》,同时医院还将发放《出生医学证明调查表》,表上涉及出生证的项目需要认真填写。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必须携带父母双方身份证或者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证明上的信息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注意:医院开具出生证时新生儿的姓名为必填项目,只有确定新生儿姓名才能签发出生证,所以家长务必要在出院前为孩子起好名字。

办理地点

天津新生儿出生的各医院或医疗保健部门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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