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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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查询:
就业失业证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就业登记
办理条件

1、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外国人来华就业,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其他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办理材料

1、劳动者本人2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招用流入劳动力的用人单位办理《就业证》

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等待审批→领取证件

注: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其《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解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自谋职业或失业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劳动者本人保管

办理地点

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劳动者:档案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高校毕业生:全市任意一家公共服务机构。

天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一览

办理费用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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