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超标电动自行车禁行规定延期实行

导语 2022年5月6日,天津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已登记安装临时号牌的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延长过渡期2年(2022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8日),期满后禁止上路行驶。

  2022年5月6日,天津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延期实行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禁行规定。

  已登记安装临时号牌的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延长过渡期2年(2022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8日),期满后禁止上路行驶。通告原文如下:

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继续延期实施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禁行措施的通告

  2021年5月1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延期实行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禁行规定的通告》,规定自2022年5月9日起,我市安装临时号牌的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经济发展需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公安局决定,继续延期实施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禁行措施。

  已登记安装临时号牌的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延长过渡期2年(2022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8日),期满后禁止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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