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南区最新规划汇总2021(持续更新)

导语 2021年天津津南区有哪些地方的用地将被征收呢?补偿款是多少?小编已经为大家汇总好了!

  更新时间:2021年6月28日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津南区征告字〔2021〕1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高庄房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面积约0.40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裕盛村塘,西至天津市澜纯包装有限公司,南至天津市福健澎橡塑机械有限公司,北至裕盛村水浇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7月9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津南区征告字〔2021〕1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裕盛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面积约0.30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裕盛村塘,西至天津市澜纯包装有限公司,南至天津森发石油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北至德惠道。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7月9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津南区征告字〔2021〕1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裕盛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面积约1.82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天津市君盈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西至天津森发石油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南至祥惠道,北至德惠道。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7月9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津南区征告字〔2021〕1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裕盛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面积约1.82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天津市君盈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西至天津森发石油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南至祥惠道,北至德惠道。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7月9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津南区征告字〔2021〕1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高庄房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面积约0.96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高庄房村农民集体水浇地,西至裕盛村农民集体塘,南至德惠道,北至福惠道。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7月9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津南区征告字〔2021〕1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裕盛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面积约0.81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仁营路,西至高庄房村农民集体塘,南至德惠道,北至福惠道。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7月9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3号

  联系电话:88510026    邮编:300350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津南区〔2021〕第0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葛沽三村集体土地0.21948公顷。现就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天津市津南区行政审批局前期工作意见函(津南投审一科函〔2020〕29号),用于葛沽PPP天津大道福滨路节点改造工程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高庄二村水浇地、南至天津葛城伟业投资有限公司街巷用地、西至葛沽三村沟渠、北至高庄二村坑塘的土地,具体范围以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

  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对象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151.5万元/公顷,计33.25122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帐。

  五、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对象

  经被征地村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六、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8人,其中劳动力5人,采取社保等进行安置。

  (一)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由葛沽镇葛沽三村民委员会依法组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参保人员依据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规定确定,最终以社保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七、异议反馈和补偿登记办理

  自本公告张贴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2021年7月23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提出具体意见;在公告期限内,半数以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意见或未申请听证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张贴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

  八、组织实施

  本方案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和听证会情况进行修改,经区人民政府确定后将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待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申请后组织实施。对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区人民政府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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