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导语 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籍)等,详情见正文。
2021天津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籍);
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3300元(含);
3.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
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
自2021年6月29日起,天津市城镇家庭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名称进行调整,取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类型,将各类租房补贴合并统称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
原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保障群体对应享受“住房租赁补贴(三类)”。
》》》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三类)的家庭人口如何认定?
(一)申请家庭是指申请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其中,与申请家庭在同一处住房落有户籍3年以上且他处无住房的申请人或配偶的父母可计入申请补贴人口。
(二)其他与申请人及配偶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等关系且在同一处住房落有户籍3年以上,且他处无住房的人员,也可与申请人共同申请,计入申请补贴人口。
(三)除申请家庭成员外,其他与申请人同户籍3年以上的人员可分摊住房面积,但不计入申请补贴人口。
(四)其他特殊情况,按下列规定执行:
1.申请人的配偶、未婚子女与申请人未在同一户籍的,应与申请人共同申请。
2.因入托、上学暂时居住在申请家庭的本市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户口虽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但在他处居住的人员不计入分摊住房面积人数。
3.现役义务兵、在外地全日制学校上学人员计入申请家庭补贴人数。已毕业未返津人员、服刑人员不计入申请家庭补贴人数。
4.离异人员及未婚子女落户时间不受3年限制。离婚未满1年的,可作为补贴人口与同户籍父母共同申请;离婚满1年的,可单独申请。离婚时间以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日期为准;协议离婚的,以离婚证记载日期为准。
5.申请家庭因结婚新增人员、新出生人员、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津定居人员、退出现役人员、在外地上学毕业人员、知青及其子女、刑满释放人员迁入申请人户籍不受时间限制。可作为家庭成员与申请家庭共同申请;符合单独申请条件的,可单独申请。
6.监护人代精神或智力残疾人员申请租房补贴的,街镇工作人员应与监护人书面确认是否选择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由监护人代理申请,申请租房补贴并选择市场租房的,不审核监护人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等情况;申请租房补贴并选择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共同配租,审核监护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等情况。经审核符合租房补贴条件的,应当在租房补贴资格证明上注明监护人。
(五)可单独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额的人员:
1.因就业在本市落户2年以上,且仍在本市工作的单位城镇集体户籍人员。
2.在本市落有城镇户籍,且父母户籍在外省市,或父母双亡,或父母离异后随父母一方生活,但共同生活一方死亡,父母另一方由于再婚等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不能与其共同申请的18岁以上未婚人员。
3.18岁以上未婚 “三无”人员(指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此类人员申请时须提供各区安帮办出具的证明材料。
4.年龄在30岁以上的未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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