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天津教师资格证发放通知(各区汇总)

导语 各位天津的小伙伴们注意啦!2021年天津教师资格证已经开始发放了!小编为大家汇总了天津各区的发放通知!详见正文:

  >>>2021天津教师资格证发放通知:

  一、河东区教育局发放2021年教师资格证书通知

  证书现场领取时间:

  7月29日(周四)下午13:30—17:00;

  7月30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证书领取地点:河东区少年宫(新开路华龙道78号,天津市财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对面)

  领取安排:

  7月29日(周四下午):仅小学教师资格证可领取

  7月30日(周五):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均可领取

  证书邮寄时间:

  7月30日开始邮寄,请注意查收;

  证书邮寄方式:EMS快递,邮费到付(申请人自理)

   注意事项:

  1. 应届毕业生领取证书前需进行学历核验。选择邮寄的申请人请于7月29日(周四)12:00前将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清晰照片发至邮箱hdqjszg@163.com;选择现场领取的申请人需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邮寄或现场领取证书。由代领人领取的,毕业证和备案表复印件需有委托人签字。

  2.领取教师资格证人员(含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登录后,点击右侧按钮预览直接打印即可)。代领人还需提供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认定申请表需有委托人签字,现场签字时签代领人姓名及“代”字。

  3.现场领取的文件袋内装有教师资格证书和加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请核对“一证一表”是否齐全。教师资格证请核对姓名、身份证号、学段学科、照片及其它信息是否准确,是否加盖认定机构公章,资格证照片是否加盖钢印。《认定申请表》请核对教师资格证号与证书是否一致。认定申请表作为认证教师资格证真实性及证书丢失补发时的重要依据,须尽快交申请人存档机构存入个人档案。

  4.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除佩戴口罩外,请提前下载“津心办”APP,通过津心办APP出示健康码,配合工作人员的检查。

  5.如规定时间内无法到现场领取,可于2021年8月27日前的每周五上午9:00-11:00至河东区教育局咨询接待室(河东区津塘路十四经路5号)持相关证件领取。

  联系人:河东区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24127378


  二、河北区教育局关于发放2021年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河北区2021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结束,认定总申报人数501人,认定通过人数500人,其中初级中学113人,小学275人,幼儿园112人。

  本认定机构已将需要邮寄的证书于7月26日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全部寄出,请申请人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收件。

  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随证书发放,这是申请人获得教师资格的凭证,须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


  三、武清区关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武清区2021年度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即将完成,现将武清区教育局认定的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教师资格证书将于7月31日起通过邮政EMS陆续邮寄至申请人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填写的地址。由于不同地区EMS邮寄的时效性,请您近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耐心等待并注意查收证书。

  二、网上申请时未提交毕业证书信息的申请人,即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时“是否在校生”字段选择“是(未取得毕业证书,在校最后一学期)”的,须补充提交毕业证书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邮寄证书。请于即日起至7月29日16:30前,将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证书扫描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序号+姓名”方式命名后,发送至邮箱:rsk82171095@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序号+姓名(例:12345678张三)。若未及时提交审核,将会影响证书邮寄时间,请尽快提交。

  重要提示:随证书发放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属于教师资格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及时交予存档单位,放入本人人事档案妥善保存。

  关于武清区教育局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宜,可于工作时间咨询:022-60911957(7月27至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四、宝坻区关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天津市宝坻区202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即将完成,现将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认定的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发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年度教师资格证书将于8月2日起通过邮政EMS陆续邮寄至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填写的通讯地址。由于不同地区EMS邮寄的时效性,请您近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耐心等待并注意查收证书。申请人在接收证书时支付邮寄费用。由于申请人邮寄地址填写不准确、收件人信息有误、申请人拒收等原因造成的多次邮寄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网上申请时未提交毕业证书信息的申请人,即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时“是否在校生”字段选择“是(未取得毕业证书,在校最后一学期)”的,须补交毕业证书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邮寄证书。请于即日起至7月29日17:30前,将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证书扫描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发送至邮箱:bdqjyj003@tj.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和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序号。

  3.重要提示:随证书发放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属于教师资格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及时交于存档单位,放入本人人事档案妥善保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教资认定】即可获取2021天津教师资格证发放查询+认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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