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申请停热后为什么要交热能补偿费?

导语 官方回复由于热的传导性,房屋建筑的公共部分仍会有消耗热能,相邻用热户的热量还会自然传导到该用户,并且仍然后很多供热成本,所以需要缴纳一定费用。

  为什么申请停热后还要缴纳热能损耗补偿费?

  天津能源公司官方回复:热有传导性,尽管对某一个用热户暂停了供热,但从供热系统整体情况看,这部分消耗并不会完全节省下来,房屋建筑的公共部分仍会有消耗热能,相邻用热户的热量还会自然传导到该用户;同时整个供热系统的水、点、人工、折旧等其他费用也不会因少数用热户的减少而同比降低,这些费用一般要占到供热总成本的40%以上,因此,暂停供热的用热户应该缴纳一定的费用。

  热能损耗补偿费标准:

  在暂停用热期间,需要缴纳热能损耗补偿费,收取标准为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的供热采暖费的20%。并由供热单位开具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采暖收费专用收据。

  2021-2022年按供热面积收费和按建筑面积收费标准:

  居民住宅:25元/平方米/采暖季

  非居民:40元/平方米/采暖季

  以上供热价格仅限于中心城区、环城四区(不含五县、滨海新区)。滨海新区、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区、静海区及蓟州区的供热计量价格,由当地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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