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哪些人需要/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导语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那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哪些人不需要呢?具体详见正文。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
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只要纳税人预缴税额大于纳税年度应纳税额,就可以依法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实践中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形,将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退税,主要如下:
①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②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③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④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⑤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⑥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⑦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2.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
依法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实践中有一些常见情形,将导致年度汇算时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主要如下:
①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
②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不在免予年度汇算的情形之内。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4.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在这两种情况下,纳税人无需退补税,或者自愿放弃退税,也就不必再办理年度汇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