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申请公租房无法亲自到场怎么办?附委托办法

导语 天津因申请人重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申请手续。具体内容见正文。

  无法到场申请公租房:

  因申请人重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申请手续。

  携带材料:

  ①本人、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②申请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的委托书。

  天津各区公租房咨询电话:

  和平区 23329370 河西区 28138773

  河北区 26293509 南开区 27228633

  河东区 84122032 红桥区 87724222

  东丽区 84375150 西青区 27916803

  津南区 28395643 北辰区 26918598


  推荐阅读:2022天津什么人可以申请公租房?附申请条件

  天津公租房租赁申请要带什么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进入公租房登记入口,获取2023第四季度及2024第一季度公租房房源信息及各区登记、摇号汇总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