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租房租赁担保人有什么条件?
导语 天津公租房担保人条件为保证人应当为依法依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采用保证人担保的申请家庭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租赁合同规定的租金缴纳义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代为支付租金。具体内容见正文。
天津公租房担保人条件:
保证人应当为依法依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
不得作为保证人情形:
①已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②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
③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家庭成员;
④按有关规定不得作为保证人。
注:保证人不再提供保证担保,且完成变更担保手续后,方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保证人责任:
采用保证人担保的申请家庭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租赁合同规定的租金缴纳义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代为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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