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准迁证下来迁户口手续有哪些?

导语 天津收到准迁证后申请人需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再持相关材料原件到拟落户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具体内容见正文。

  天津户口迁移手续:

  1、户口迁出:

  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2、办理落户:

  户口迁出30天内,持下列材料原件到拟落户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一)天津市公安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二)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

  (三)本人居民身份证;

  (四)本人一寸彩色照片1张;

  (五)落户地点材料:

  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及不动产权人《同意落户声明》;申请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点击查看具体落户地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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