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企业社保费缓缴期间职工个人权益如何保障?
导语 天津企业在社保费缓缴期间,职工的技能补贴、失业金、失业补助金等待遇不受影响,具体内容见正文。
缓缴期间职工权益:
1、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累计计算。企业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之前,职工缴费月数和各月缴费基数暂不计算。
2、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期间,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转移社会保险关系或死亡的,企业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社会保险费。
3、缓缴企业依法注销的,应在注销前补齐全部缓缴的社会保险费,相关部门按照注销流程及时办理。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按规定缓缴三项社保费的企业,职工积分落户、小客车摇号等权益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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