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校车驾驶证办理条件

导语 天津校车驾驶证办理条件有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等。

  天津校车驾驶证办理条件一览

  办理条件: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核查,确认申请人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车型,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驾驶证】即可获取天津驾驶证自助换证地址/指南、过期/丢失等各类驾驶证换证流程、以及体检医院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