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上学退学/休学学生回津入户怎么办理

导语 申请回津落户需要申请人符合仍为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在天津市本人或配偶等名下有合法稳定住所等相关条件。

  外地上学退学/休学学回津入户流程、材料一览

  申办流程:

  由天津市迁出到外地就学人员,因故退学、休学或被开除学籍,仍为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在天津市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申办材料:

  1.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学校集体户口页或从学校集体户迁出的《户口迁移证》;

  4.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5.退学、休学、开除学籍的证明材料;

  6.申请人户口由天津市迁出记录(能够通过公安机关内部查询的免予提交);

  7.房屋产权证明;

  8.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9.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特殊情形:

  对系统内查无户口迁出记录的,应当按照流程报派出所所长核准后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迁移】可获取天津户口迁移最新政策、户口转出转入线上办理指南及各类事项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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