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随迁子女入学材料是什么(五证)

导语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天津市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的材料有居住证、居民户口簿、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

  ☑天津随迁子女入学五证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什么叫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是指在本市申领取得天津市居住证的境内来津人员的随迁子女,以及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按照本市投靠落户政策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随迁子女。

  具备正常接受学校教育能力,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需要在本市接受教育的适龄随迁子女,可以按规定申请在本市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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