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个税专项扣除标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导语 天津个税专项扣除标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范围、扣除方式、扣除标准、扣除主体、注意事项等详见正文:
》》》天津个税专项扣除标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根据国税总局2022年初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公告》,从2022年1月1日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增加到7项(今年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这一项)。
扣除范围 |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的相关支出 |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
|
扣除方式 |
定额扣除 |
扣除标准 |
2000元/月/每孩 |
扣除主体 |
父母(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
父母(监护人)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
|
注意事项 |
1.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2.纳税人需要留存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备查 |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扣除】可获取个税计算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时间/确认入口/确认流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政策(范围/扣除标准/扣除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