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哪些情况需要办理?

导语 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

  》》》天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哪些情况需要办理?

  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具体汇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推荐阅读】

  天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哪些情况无需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退税】可获取2024个税汇算退税预约时间及入口、办理时间、计算方式、操作流程、申报表等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