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自己怎么办理?

导语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那么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自己怎么办理?详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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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可使用个税APP扫码登录):【点击进入

  2、在上方功能栏【我要办税】模块,进入【税费申报】栏,选择【经营所得(B表)】,进入汇算清缴申报界面:

  3、申报年度选择【2022】:

  4、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核对企业信息:

  (如被投资单位为合伙企业,则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会显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信息,核实分配比例)

  5、录入收入信息及成本费用信息:

  6、录入纳税调整增加额及纳税调整减少额(如无相关纳税调整可直接进入【下一步】):

  7、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相关规定: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若已在综合所得扣除,选择“是”:

  若未在综合所得中扣除,选择“否”,继续填写相关扣除项目信息:

  8、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确认缴款:

  注:完成申报后,如发现申报有误,可在【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模块,进入【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进行更正或作废操作。

  如申报成功未缴款时发现有误,可作废申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扣除】可获取个税计算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时间/确认入口/确认流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政策(范围/扣除标准/扣除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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