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学校集体户毕业生在津租房落户准备什么材料

导语 在津租房居住超过6个月的,可以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派出所社区集体户,具体材料见正文

  ➤➤天津市学校集体户毕业生在津租房落户准备什么材料

  在津租房居住超过6个月的,可以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派出所社区集体户,提供:

  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备案证明》

  其他材料

  1、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不含首页)《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

  办理程序: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受理条件:本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关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由报在津落户。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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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学校集体户毕业生在津落户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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