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天津津南区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规则

导语 2023天津津南区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规则天津本地宝为大家整理好了,想提前还款的注意看!

  ➤➤2023天津津南区生源地助学贷款

  还款规则:

  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己负担自付利息。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息日。

  11月1日(合同到期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当期还款额度。

  12月20日之前,(合同到期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还款。

  登录支付宝网页版,手机支付宝、平安银行、云闪付APP,使用在线还款功能。

  提前还款:

  完成提前还款申请后,借款人在还款日前可随时使用支付宝“助学贷款还款”功能或支付宝生活号、云闪付、平安银行进行还款。

  提前还款时利息计算规则:1-9月及12月,每月15日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10-11月,10月1日至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均计算至12月20日。

  如果提出申请后,没有完成提前还款,不记做逾期,可通过次月1日之后重新申请提前还款

  学生当月有应还本息未还,无法申请提前还款。

  借款人在毕业当年需要8月15日之前申请提前还款全部结清才可无需自付利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助学贷款】即可获取天津助学贷款申请官网入口+申请指南(材料/流程/额度)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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