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桥区七夕正常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导语 2024年“七夕”恰逢星期六,为满足广大新人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红桥民政婚姻登记不打烊为确保新人能够顺利完成登记,减少等候时间新人们可提前在微信小程序“民政通”进行预约。
➤➤天津红桥区七夕正常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2024年“七夕”恰逢星期六,为满足广大新人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红桥民政婚姻登记不打烊为确保新人能够顺利完成登记,减少等候时间新人们可提前在微信小程序“民政通”进行预约。
预约方式
微信小程序“民政通”进行预约
致电红桥区婚姻登记处官方电话022-86516227或022-87290133进行预约
婚姻登记所需材料
1.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
2.双方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须有公安局公章、派出所公章、承办人签章,本人页须有派出所户籍管理专用章及承办人签章,并载明登记日期,户口本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婚、丧偶或空白)。
3.双方近期两寸红底合影免冠结婚照3张。
4.现役军人另须出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证件原件和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军人证件、《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和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应先到相关部门更正。若现役军人选择在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另一方常住户口不在天津市的,则需要提供能证明入伍前户口在本县的证明材料,比如户口本(有现役军人的名字)或者因服兵役户口注销证明。
5.再婚的需持离婚证原件、法院调解书原件或判决书原件(含生效证明书原件),户口本婚姻状况应为离婚,户口还在原婚姻家庭户口簿未迁出者,须变更本人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当事人婚姻状况为丧偶的,户口簿婚姻状况为丧偶。
6.办理跨省登记业务的需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本区居住证。
注意事项:户口簿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要完善并与身份证及其他证件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相关机关更正,公章不清晰或漏盖的,需到有关机关补盖。特殊情况欢迎来电咨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结婚】可获取天津结婚登记及跨省通办网上登记入口、办理指南(流程/材料/地点/电话)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