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护理补贴发放安排

导语 审定合格的,自下月开始计发补贴。养老服务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养老护理补贴以现金或代金券(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

  ➤➤天津市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护理补贴发放安排

  补贴发放安排

  审定合格的,自下月开始计发补贴。养老服务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养老护理补贴以现金或代金券(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

  ☞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补贴,各区通过代理金融机构发放,或依托社会保障卡等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补贴对象账户中。如将补贴资金存入指定代理金融机构的,一般应采取竞争性方式或集体决策方式确定,且代理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补贴对象收取账户管理费用。

  ☞以代金券(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的养老护理补贴,由民政部门协同财政部门,依托信息化平台发放至个人专属账户。

  如遇特殊情况,区民政部门可与补贴对象协商领取形式,但需补贴对象本人或其代理人书面确认。

  补贴终止情形

  补贴对象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本人或其代理人应在30个自然日内主动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说明。

  补贴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发放补贴:

  (一)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补贴的;

  (二)补贴对象死亡或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的;

  (三)户籍迁出本市的,次月起停发补贴;户籍在本市内跨区迁移的,转出地从办理转移手续的次月起停发补贴,转入地从转出地停发当月起发放补贴。

  (四)家庭情况、经济状况、身体状况、优抚待遇等发生变化,已不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

  (五)拒绝配合定期核实、专项检查或抽查的;

  (六)因违法犯罪正在监狱或看守所服刑的;

  (七)其他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停止发放补贴的。

  推荐阅读:

  天津市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护理补贴管理办法(试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老人补贴】可获取天津市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护理补贴办理指南(申请材料/流程/地点)等内容。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