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2025年小升初相关工作的通知

导语 天津市宁河区2025年小升初相关工作的通知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具体内容请观看正文了解。

  天津市宁河区2025年小升初相关工作的通知

  为保障2025年小升初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芦台街与桥北街所属小学毕业信息确认

  时间:2025年3月17日—3月28日

  芦台一至五小、皇姑庄小学、桥北一小、桥北实验学校在区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组织本校六年级学生家长对学生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家长需及时凭效证件配合学校完成信息确认,逾期将影响升学安排。

  二、跨镇街升学安排

  (一)芦台街所属小学毕业生

  1.若前期确认的户籍、住址等关键信息有变动,家长需携带房产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更新信息,区教育局将按招生政策划入芦台街对应初中校。

  2.如需转入本区其他镇街初中校,家长需持房屋产权证(房本)、户口本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育局登记。

  (二)桥北街所属小学毕业生

  1.桥北一小:

  若前期确认的户籍、住址等关键信息有变动,家长需携带房产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更新信息,区教育局将按招生政策划入桥北街对应初中校。如需转入本区其他镇街初中校,家长需持房屋产权证(房本)、户口本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育局登记。

  2.桥北街实验学校:六年级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部。

  若需转入芦台一中桥北校区、赵庄中学或其他镇街初中校,家长需持房屋产权证(房本)、户口本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育局登记。

  3.桥北二小、大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直升赵庄中学。

  若需转到桥北实验学校、芦台一中桥北校区或者其他镇、街所属初中校就读,家长需持房屋产权证(房本)、户口本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育局登记。

  (三)其他镇所属小学毕业生

  若需跨镇街升学,家长需持房屋产权证(房本)、户口本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育局登记。

  (四)在外省市或本市外区就读的具有宁河区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回宁河区升学需在规定时间向原就读小学提出回户籍地就读申请。家长持房屋产权证(房本)、户口本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育局登记。

  (五)宁河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升学

  1.安排方式: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需现场集中报名。

  2.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②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法定监护人页(1人即可)。③法定监护人在宁河区务工就业证明。④法定监护人在宁河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⑤法定监护人在宁河区合法居所证明(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自有住房产权证)。

   三、信息变更及登记时间

  (一)登记日期:2025年4月21日—4月25日

  补报日期:2025年6月3日—6月5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二)登记地点:宁河区教育局平房接待室 (区教育局北侧胡同前行40米,左手边第一个防盗门)。

  (三)所需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学生本人页)。

  2.监护人自有住房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芦台街户籍但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宁河区范围内不动产查询结果)。如果房屋产权归多人所有,此房屋产权人仅限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四、非宁河区升学学生

  不在宁河区升学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即回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升学的,需及时和毕业学校联系。

  五、调整芦台一中入学随机派位政策

  2025年芦台一中将继续采用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并对随机派位政策进行了调整(见附件1)。具体报名方案另行通知。

  六、重要提醒

  (一)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升学登记,其它时间不办理。

  (二)家长提供的材料依据必须真实、有效,对在入学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学生城区升学资格,责任自负。

  (三)咨询电话:69591381

  请家长务必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准备材料,确保学生顺利升学!

  附件1:关于调整宁河区初中转学和入学政策的通知

  为更加合理优化教育资源,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宁河区教育局决定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调整初中转学、入学政策,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芦台三中转学政策

  自2025年春季学期起芦台三中各年级均不再接收转入学生。学生申请转入时,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统一安置到芦台一中。

  二、调整芦台一中入学随机派位政策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2025年秋季学期起七年级入学的学生

  (二)实施办法

  1.派位对象:芦台街一至五小六年级毕业生,具有宁河区户籍,且在芦台二中、芦台三中、芦台五中片区有自有产权住房,可根据自愿原则申报参加芦台一中随机派位入学。

  宁河区芦台街以外其他镇街所属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具有芦台街户籍,且在芦台三中片区有自有产权住房,可根据自愿原则申报参加芦台一中随机派位入学。

  补充说明:派位对象范围以当年区教育局发布方案为主。

  2.录取原则:区教育局按芦台二中、芦台三中、芦台五中各片投放计划分别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报名学生全部录取。

  未招足的计划,不再面向其他片区投放。

  3.调整政策:芦台一中随机派位剩余计划,将面向符合派位条件且首轮未参与报名的新生街、光辉街、东大营街、建新村、曹庄村、红磡和院、颐品学府片区学生投放。若上述片区学生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若上述片区学生人数未超过剩余指标数,则全部录取。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四、咨询电话

  教育科:69591381

  此政策解释权归宁河区教育局所有。

  若天津市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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