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对2025第一期居住证积分落户准予迁入证明的相关说明
导语 2025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落户人员名单公示期已结束,为保障积分落户人员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现就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关于对2025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落户《准予迁入证明》的相关说明
2025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落户人员名单公示期已结束,为保障积分落户人员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现就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一、发证时间
公安机关在接到市人社部门转递落户人员名单后,需开展数据导库、核验、测试等工作,预计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开始打印并发放《准予迁入证明》,2025年7月上旬(公示结束20个工作日内)陆续发放完毕。
二、发放方式
《准予迁入证明》通过EMS邮政速递方式邮寄至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预留的收件地址,请保持预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
三、信息修改
《准予迁入证明》登记信息如有误,申请人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以及信息更正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到以下地点办理修改事宜。
(一)在滨海新区以外区域落户的人员,《准予迁入证明》修改地点:天津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河东区卫国道148号),咨询电话:24538075。
(二)在滨海新区落户的人员,《准予迁入证明》修改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滨海新区融合路681号宝策大厦积分落户窗口),咨询电话:66896826。
四、常见问题
(一)收到《准予迁入证明》后,如何办理户口迁津?
1、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流程
选择“跨省通办”的方式,不用往返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申请人可持《准予迁入证明》以及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直接到本市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跨省通办”,由落户地公安派出所与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对接业务,办理迁出手续。
“跨省通办”业务需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和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协同完成,具体办理时长可与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确认。
2、传统方式办理户口迁移流程
首先,本人持《准予迁入证明》(请勿自行将第二联和第三联撕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本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在津落户。
(二)《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有效期是多久?
1、《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是40天,《户口迁移证》有效期是30天,请您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户口迁移。
2、自《准予迁入证明》首次签发超过90日或者经工作发现已经不再符合迁入条件的,不予补(换)发,公安机关将撤销《准予迁入证明》,待符合迁入条件后再重新申办。
(三)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时,迁出原因没有“务工”选项,怎么办?
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迁出原因如没有“务工”选项,可以选择“其它”选项。
为维护积分落户申请人合法权益,防止非法中介损害申请人利益,公安机关特别提示:在办理积分落户过程中不要轻信以盈利为目的的户口帮办网站、广告等,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积分落户公安窗口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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