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2025年助学贷款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导语 天津市滨海新区2025年助学贷款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2025年助学贷款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贷款申请业务办理地点
1.首次贷款时,户籍所在地是滨海新区的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一同前往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室办理相关手续。
2.续贷时,借款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进行线上操作,完成远程签约。
二、首次申请贷款需提交的材料
1.借款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需各自提供身份证原件,并现场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印于同一页面的复印件一份。
2.应携带借款学生本人与共同借款人的户口簿原件。若两人在同一户口簿,仅需现场提交一份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同时,分别提交借款学生本人页、共同借款人本人页的复印件各一份。若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需分别提交各自户口簿的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3.需提供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也可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时现场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对于已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交从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提交申请后导出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需用黑色水笔认真填写上述两份表单。(查看样表)
三、首次申贷流程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完成注册后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随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且须由借款人本人签字确认。
2.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需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室办理手续: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若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两人本人页各自复印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3.经资料审查通过后,学生资助部门将现场签订《借款合同》并打印《受理证明》。
4.学生持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回执)前往高校报到后,应尽快将回执交予高校录入系统。若逾期未录入回执,将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四、续贷流程
1.线上办理: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提出续贷申请,并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待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远程审查通过后,系统会生成电子合同和受理证明(回执)。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下载、打印受理证明,开学带回高校,并尽快交予高校录入回执,从而完成续贷流程。
2.注意事项:若续贷时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携带相关资料一同前往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部门,现场办理续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