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本地宝APP

天津市就业见习基地留用奖励条件2025

导语 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就业见习基地,可申请留用奖励。具体的留用奖励条件整理好啦,见正文

  ➤➤天津市就业见习基地留用奖励条件2025

  申请就业见习基地留用奖励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就业见习基地,可申请留用奖励。

  (一)见习人员在本单位见习3个月及以上。

  (二)见习结束或毕业后30日内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

  见习留用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上一年度就业见习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就业见习基地(就业见习留用率=当年完成见习活动人员中留用人数÷当年结束见习活动人数×100%),见习留用奖励标准为每人4500元。

  就业见习基地申请留用奖励,留用人员应为在职状态。

  就业见习基地申请程序

  (一)申请。用人单位持《天津市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审核表》(附件1)、经营场所房产证明和租赁合同(自有房屋无需提供租赁合同)、见习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向坐落地所在区人社行政部门申请。

  用人单位属于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申请就业见习基地的授权委托书。

  (二)审核。区人社行政部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和实地勘验,报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

  (三)认定。市人社行政部门综合衡量本市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见习人员需求、就业见习基地规模等因素,每年择优集中认定“天津市就业见习基地”,向社会公布。

  推荐阅读:

  天津市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认定全指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见习】可获取天津就业见习政策及各单位就业见习人员招募安排(资格/报名入口/见习岗位)等信息
打开APP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