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我市户籍老年人可申请高龄津贴。当年重阳节所在公历月满80周岁或90周岁的,即视为符合年龄条件。
➤➤2025天津武清区高龄津贴常见问题
高龄津贴发放范围
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我市户籍老年人可申请高龄津贴。当年重阳节所在公历月满80周岁或90周岁的,即视为符合年龄条件。
按月领取老年人生活补助的(以人社部门提供的老年人生活补助领取名单为准),80-99周岁老人不可叠加领取相应档位的高龄补贴,100周岁及以上老人可叠加领取相应档位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100元/人/年;
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200元/人/年;
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原有政策发放(即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
高龄津贴发放安排
1.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按照原方式、原渠道执行发放。8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的高龄津贴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服务平台社保卡金融账户直发,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服务平台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补贴,也可通过线下渠道发放到银行卡或存折
2.每年8月31日前,区民政部门将核对后的当年发放资金申请提供同级财政部门,每年重阳节前完成津贴发放。因未完成相应程序而错过津贴发放的,可在本年度12月1日前向户籍地镇街提出补发申请
发放对象调整:
发放对象因年龄变化需要调整发放标准的不需要提出变更申请。
发放对象亡故或户籍迁出本市的,老年人本人或者其家属、监护人应当主动告知其户籍所在镇街。由镇街报送至区民政部门,停止为其发放津贴。
按年发放的高龄津贴,截至每年8月31日,发放对象中不再符合发放条件的(亡故或户籍迁出),当年停止发放
9月1日后发放对象中不再符合发放条件的,次年停止发放。
按月发放的高龄津贴(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发放对象中不再符合发放条件的,次月停止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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