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机动车尾号限行4月13日起轮换 周一限行1和6

导语 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5年1月11日至2016年4月9日继续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从4月13日起,机动车尾号限行再次轮换。本限行周期内(至7月11日),机动车尾号限行轮换为:周一限行1和6,周二限行2和7,周三限行3和8,周四限行4和9,周五限行5和0。

  持临时号牌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按临时号牌的尾号限行。如临时号牌或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则按0号管理。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