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天津尾号限行:2015年4月12日至2015年7月11日

导语 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5年1月11日至2016年4月9日继续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美丽天津建设纲要》(津党发〔2013〕19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5年1月11日至2016年4月9日继续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1日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二、自2015年1月11日起,每日7时至19时,禁止货运机动车在外环线上通行。

  三、自2015年1月11日至2016年4月9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本市及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继续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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