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态城公布最新招生政策 入学增设户籍要求

导语 与原有政策保持一定的连续性,调整力度适中;与天津市、滨海新区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制度更好地衔接。

  2015年10月8日以后在生态城购房的居民,在给孩子申请入学的时候,须具有生态城户籍(含蓝印)才可以。10月8日,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6年生态城小学初中的最新招生政策。

  近年来,生态城入学人数和潜在需求快速增长,给教育设施和办学能力带来了较大压力。为保障区域教育事业良性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广大居民服务,相关部门对生态城目前相对宽松的入学政策进行适度调整。具体政策仍将在2016年5月中旬正式发布。

  按照最新的政策,2015年5月15日(不含)后购房但2016年报名时不具备入住条件的(即开发商未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将不受理报名。原业主子女已在生态城就读的,六年内不受理其二手房业主子女入学报名。

  其中,申请就读初中的,在生态城购房的基础上,按照天津市及滨海新区有关规定,须具有生态城户籍(含蓝印)。而申请就读小学的,2015年10月8日(不含)后购房的,须具有生态城户籍(含蓝印)。

  同时,2015年10月8日(不含)后购房的,转学生(二、三、四、五、六、八、九年级)不确保学位,视学位情况按购房时间顺序排队。非本市户籍学生入学,须按要求在2015年10月到第三社区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完成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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