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务员因公出国的费用需要什么单据

导语 因公出国(境)费用核销的单据需要哪些?若一天内到访两个国家,当日伙食费、公杂费按哪个国家标准掌握?详情如下

  根据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应对因公出国(境)团组提供的出国(境)任务批件、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及有效费用明细票据进行认真审核。对于我市的组团单位,应根据因公出国(境)经费的实际发生和各参团单位的分摊情况,主动向参团单位提供发票分割单。对于参团单位,应将组团单位提供的发票分割单作为记账凭证。

  常见问答

  一、若一天内到访两个国家,当日伙食费、公杂费按哪个国家标准掌握?

  若一天内到访两个国家,伙食费根据在每个到访国实际停留时间和该国当日伙食费标准分别计算,公杂费可以按从高原则掌握。

  二、出差人员可以驾驶私家车出差或者租用车辆出差吗?

  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驾驶私家车出差,也不得租用车辆出差。

  三、事业单位人员出差时,其交通工具等级如何掌握?

  考虑近年来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重大改革不断深入,情况复杂,中央及我市差旅费办法中未详细明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级别的对应关系。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党政机关司(局)级的管理人员,被聘到三级和四级职员岗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被聘到四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可以比照党政机关司(局)级差旅费标准报销。各单位也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在本单位差旅管理细则中做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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