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第14、15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
导语 宝坻区第14、15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发布,详情如下
关于天津市宝坻区第14、15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通告
宝坻第14例(天津第68例)患者马某某,女,64岁,海滨街道蓝水湾小区居住。1月20日15时,到区百货大楼购物,15时3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1日—22日,家中休息;1月23日8时,到海滨菜市场购物,10时3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4日11时30分,到北城东路三小水煮鱼餐厅用餐,12时5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5日上午,家中休息,14时到华苑东区其姐姐(系我区第11例确诊病例患者)家串门,15时30分返回家中;1月26日,家中休息;1月27日7时30分,到海滨菜市场购物,9时到北城东路万家康药房买口罩,9时3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8日,家中休息;1月29日上午,家中休息,13时出现发冷症状,服药后症状缓解,21时出现腹泻症状;1月30日13时,再次出现腹泻症状,之后至2月1日,自述每日午后均出现发冷症状,服药后症状缓解;2月2日8时,出现咳嗽、口干等症状,自行服药后在家休息;2月3日14时,再次出现发冷症状,18时50分到区人民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68例确诊病例。
宝坻第14例(天津第69例)患者周某某,女,76岁,海滨街道御景华城居住,与我区第9例确诊病例患者袁某某系婆媳关系,且共同生活。1月20日—24日,每天固定时间在小区内遛弯,其余时间均在家休息;1月25日,家中休息;1月26日—2月2日,每天固定时间在小区内遛弯,其余时间均在家休息;2月3日8时,到区医学观察隔离所留观;2月4日8时,出现发热症状,9时到区人民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69例确诊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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