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第22、23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通告
导语 宝坻区第22、23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通告,详情如下
2月7日上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宝坻区区第22、第2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宝坻第22例(天津第80例)患者付某某,女,51岁,牛道口镇沟头村居住。1月23日13时,到区百货大楼购物,14时—14时15分在富达商城(区百货大楼斜对面)购物,15时返回家中;1月24日,家中休息;1月25日,上午在村内,13时30分—15时30分到同村一村民家串门,19时—24时再次到该村民家串门;1月26日—2月1日,自述均在家休息;2月2日14时,出现乏力、肌肉酸疼等症状,自行服药后症状无明显缓解;2月3日,家中休息;2月4日,家中休息,15时出现浑身酸痛、发热等症状,自行服药后症状有所缓解;2月5日,家中休息,15时出现发冷症状,16时30分到区人民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80例确诊病例。
宝坻第23例(天津第81例)患者王某,男,65岁,宝平街道宝境檀香小区居住。1月20日18时,到对门邻居家用餐(邻居系我区第17例确诊病例患者),21时回家;1月21日9时,到黑狼口万通纸箱厂,9时3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8时到对门邻居家用餐,21时回家;1月22日,家中休息;1月23日9时,到郝各庄镇菜芽庄村其弟弟家用餐,14时到同村亲戚家串门,16时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4日10时,到老家郝各庄镇菜芽庄村,12时到同村其弟弟家用餐,16时返回家中;1月25日,家中休息;1月26日,家中休息,18时到对门邻居家用餐,21时回家;1月27日9时30分,到老家取车,11时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8日10时,到郝各庄镇菜芽庄村其叔叔家用餐,16时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9日,家中休息,18时到对门邻居家用餐,21时回家;1月30日9时,到郝各庄镇菜芽庄村其弟弟家用餐,16时返回家中,17时30分到宝平街道安田心屿小区其儿子家用餐,18时3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31日11时30分,到对门邻居家用餐,14时30分回家,17时30分出现发冷症状,18时到宝平街道河景嘉园小区其女儿家用餐,19时30分返回家中;2月1日,家中休息;2月2日8时15分,出现乏力等症状,9时到黑狼口万通纸箱厂,10时返回家中后未外出;2月3日,家中休息,晚上自行服药后症状有所缓解;2月4日,家中休息,14时出现发热症状;2月5日14时,到区人民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81例确诊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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