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第103例(河北第11例)病例活动轨迹

导语 河北第11例确诊患者活动轨迹公布!

  河东第11例,天津市第103例确诊病例赵某某,男,56岁,居住于河北区望海楼街金庭里小区。

  据目前调查,赵某某患病前14天内无武汉等疫源地旅居史,未接触过武汉来津人员,无野生动物接触史。其接触家属有上海旅行返津人员。

  1月24日晚,赵某某与其家庭进行聚餐。其中含天津市第100例确诊病例。1月26日,赵某某与其家庭再次进行聚餐。其中含第100例确诊病例。1月27日,赵某某与其父亲一起驾车前往唐山探亲,1月28日返津。2月7日15:00-18:50,赵某某与其妻子何某某一同乘私家车陪其岳母(第100例确诊病例)从北辰区瑞景街熙景园出发到北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2月8日,居家,未外出。2月9日,上午10:00赵某某出现发热症状,自行服药,居家,未就诊。2月10日,14:00左右赵某某由居住地到小区外路边乘其女婿车辆前往北辰医院,约15时抵达北辰医院发热门诊2诊室就诊,之后于发热门诊内留观,在此期间二人均佩戴口罩。

  2月11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天津市第103例病例,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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