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天津积分入户申报指南(市规自局和住建委)
导语 2020年4月2日前在津购房的居住证持有人,可选择一次性积40分,申请人需提交其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或《房地产权证》扫描件。
➤➤2025天津积分入户申报指南(市规自局和住建委)
行服务主体名称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行政服务事项名称
居住证积分入户住房审核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1、《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相关指标分值的通知(津发改社会规(2022)4号)2、《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新版)
应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
一、申请人凭自有住房积分的,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
(二)申请人居住证正反面。
(三)凭不动产权证申请积分的,同时需提供《天津市不动产权证》(或《天津市房地产权证》、《天津市房屋所有权证》)证载信息页。
(四)凭购房合同(协议)申请积分的,同时需提供在天津市房屋交易管理系统网签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主合同页(第一页至双方签字盖章页)、购房契税完税证明。
(五)申请人与其他人(夫妻、父母、子女)共有产权住房的,需提供《天津市不动产共有权证》(或《天津市房地产共有权证》、《天津市房屋共有权证》)同时需提供申请人与其他共有人关系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凭租赁住房积分的,需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
2.申请人居住证正反面。
3.住房租赁合同所有页面。
4.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办理程序
第一步:用人单位或申请人在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网站申请,上传上述材料;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材料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进行积分,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进行人工审核。
有无收费及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
窗口及联系电话
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咨询电话:24538088
投诉地址及电话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24538762中心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顺驰桥旁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邮政编码:30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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