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717消费券使用规则

导语 天津支付宝17消费券,券领取后当天有效,同一用户在同一商家每日仅限核销1次消费券,单笔支付只可核销1张消费券,详情见下文。

  使用规则

  ●券领取后当天有效,超时未使用自动过期,券过期不补发;单笔订单,仅可使用1张消费券;

  ●退款不影响券有效期,有效期内可再次使用,已过有效期无法再次使用;

  ●消费券不能拆分、不能提现、不能转赠/转让,不能为他人付款,也不能售卖。

  ●券使用范围为线下支付宝买单,行业限定已报名的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美容美发、百货商场等。

  活动规则

  领到消费券后,可查看具体可使用商家门店,在门店消费使用支付宝满足券核销金额,直接抵扣消费券。

  消费券领取后当天24点前有效,支付时可以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单笔支付只可核销1张消费券,同一用户在同一商家每日仅限核销1次消费券。

  消费券金额

  消费券为券包形式,面值共17元,分别为2元一张(满10元减2元),5元一张(满30元减5元),10元一张(满60元减10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获取天津经开区及各区最新消费券领取指南(入口、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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