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高考哪些行为属于考试违纪

导语 考试违纪将会被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请考生一定注意、避免发生,共同维护考场的正常秩序,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哪些行为属于违纪呢?详情见下文。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如果有以下9种行为的,属于考试违纪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试违纪将会被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请考生一定注意、避免发生,共同维护考场的正常秩序,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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