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津养老金计发基数相关政策问答

导语 2020年度天津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940元,该基数是如何确定的?用于什么?详情如下

  一、2020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如何确定的,其应用范围是什么?

  答:2020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是根据本市2019年度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确定的。这一数据既应用于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含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计发基本养老金,也应用于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用于计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有什么不同?为什么要进行调整?

  答:用于计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相比,只是表述方式的调整,实际数值没有任何区别,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公式没有改变。这样调整的目的是,将基本养老金计发公式中的计发基数年度与实际计发年度保持一致,使基本养老金计发公式更加便于理解。

  三、为什么今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分别公布?

  答: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政策要求,自今年起,各省市用于计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基数应向人社部、财政部备案后,由各省市人社、财政部门共同公布。我市公布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正在履行备案程序,因此二者没有同时公布。目前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备案程序已经完成,现按要求予以公布。

  四、2020年1月至8月已经按照2019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办理退休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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