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将对保安服务行业进行排查不合格将清退
导语 10月2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促进保安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
10月2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促进保安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
1、打造“天津保安”服务品牌。
2、强化保安员权益保障。支持和鼓励保安服务公司从下岗失业、城市低保人员等社会群体中招收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优先招收退役军人;保安服务公司吸纳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企业社保补贴、岗位补贴。
3、加强对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依法开展保安服务以及执行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税收缴纳、教育培训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4、建立保安服务行业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
5、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安员背景审查工作,对不符合保安员从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清退,吊销其保安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