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每7天测1次核酸

导语 市防控指挥部组织制定了《天津市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范》,按照《规范》要求,全部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需每7天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或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科学指导冷链食品运输、存储、生产经营相关单位和个人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坚决落实相关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任务,进一步加强我市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防控指挥部组织制定了《天津市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范》(点击查看详情

  按照《规范》要求,全部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需每7天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或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1次核酸检测

  装卸工人搬运货物前应当穿戴工作衣帽,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等,必要时佩戴护目镜和面屏,避免货物表面频繁接触体表。

  运输冷链食品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能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直接接触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车辆货箱要保持全程封闭,与驾驶室物理隔离。车辆进出时,司机和随从人员应避免与门卫值班员、工作人员有不必要的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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